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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代继承简单解说

  来源:wangnanjie  2016-03-08 11:02:45  浏览次数:840 次
王娜娜 兰州天一公证处 

“老公去世了,我俩辛苦一辈子买的房子到头来怎么还和他的兄弟姐妹有关系了?他们不放弃,这套房子还过户不到我的名下,凭什么啊?……”

“我爸妈的房产,爸妈去世了,房产就应该我们子女们继承,为什么还牵扯我侄女啊?我哥去世后,侄女跟着嫂子改嫁了,根本找不见人,那怎么办?这房子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啊……”

《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两位当事人的疑问正是源于上述法条,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自己辛苦买的房子,怎么就和老公的兄弟姐妹有关系了?父母亲的房子和死亡多年的哥哥的孩子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不了解相关继承法规,可能真的难以理解。《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通俗的讲:如果人去世了,他名下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将变为遗产,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对这些遗产都享有继承权。若上述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还没有开始继承又有去世的,则产生转继承,就会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若子女先于自己的父母亲去世,则产生代位继承,就会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比如儿子1号去世,父母亲2号去世,那儿子遗产的继承人除了自己的配偶、子女外还有父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其兄弟姐妹,因为父母亲应该继承儿子的份额再还没有开始继承就去世了,他们应该继承儿子的份额就转给了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案例一)

比如还是儿子1号去世,父母亲2号去世,遗产属于父母亲的,在父母亲的继承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儿子就去世了,那父母亲的遗产就由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了。(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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