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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视频审案对公证的启示 |
来源:admin 2016-03-17 11:43:41 浏览次数:1005 次 |
网络视频技术是为了满足人们网络社交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可实现即时性P2P可视化通讯的数字技术,它能将身处两地的人们置于同一个场景下,完成本来需要双方在同一地点才能完成的任务或工作。如今,该技术被广泛运用到司法领域中,媒体报道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远程审判虽非首例,却也充分体现了在互联网时代,原本相对保守的法院也在一直进行着利用互联网革新审判流程的尝试。
由此联想到,公证程序中是否也可引入远程视频技术来优化流程,提高公证服务品质呢?笔者认为是有可行性的。运用网络视频技术本身并不违反《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借助远程视频技术仅仅是将身处两地的人和场景利用网络这根线连接在了一起。正如本文所附报道中提到的,远程视频系统能够满足“亲历性”的要求。之于公证,同样亦可满足公证员亲历公证事项的要求,而且公证程序中引入远程视频技术也能大大提高办理公证事项的效率,解决一些原本需要当事人几次往返公证处才能完成的公证办理的问题,当事人的公证申办体验也能得到提升。最后,考虑到现行公证程序规范并未对利用网络或相关技术做出规定,因此笔者建议,公证机构可对一些事实相对比较容易把握、风险相对较小的公证事项尝试性地运用该技术。在运用成熟之后,再推动公证程序规范的更新和变革。
附:沪法院首次跨省远程视频审案
(记者胡宝秀、通讯员敖颖婕,《东方早报》2015年12月14日)
远程审判系统
上海一中院于今年10月启动跨省市、跨系统的远程审判系统建设。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技术,实现了上海一中院与白茅岭监狱法庭的点对点加密连接,建成了具有远程开庭提讯、远程打印等功能的数字化高清远程审判法庭。
昨日,上海首次跨省市、跨系统远程审案开庭。
中午12时,随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七法庭的一声法槌敲响后,该院与距离240余公里之外的白茅岭监狱,同步开始了一场减刑案件的庭审。
在这场通过异地远程审判系统进行的庭审中,坐在上海法庭里的两名法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从远程审判终端与地处安徽省境内监狱的执行机关、检查机关代表及服刑罪犯“隔空对话”,完成对罪犯闻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的审查。
首次用于法院与监狱系统
昨日,市一中院介绍,该案庭审严格依照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此次审理是借由远程审判系统,在上海一中院法庭内审判长的主导下推进,首次跨越上海和安徽两省市,也是首次系统运用于法院与监狱两个不同系统之间。
当日的庭审,进入法庭调查后,监狱民警代表执行机关在白茅岭监狱庭审现场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随后,坐在上海法庭审判席上的三名合议庭成员,面对远程审判系统终端显示屏,对罪犯闻某在监所内的表现情况、认罪态度、财产刑执行情况等进行讯问,闻某则同样面对设在白茅岭监狱的远程审判系统另一终端,向显示屏中的合议庭成员作答。
出庭白茅岭监狱远程法庭的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亦就证据、罪犯在监改造表现等发表了质证意见及审核监督意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直至罪犯最后陈述,两地视频对话全无阻滞,庭审全程清晰流畅。
远程法庭节约来回成本
据上海一中院前期调研统计数据表明,35%的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或者提讯。为此,该院在此前上海市辖区法院系统内远程审判成熟运行8年的基础上,于今年10月启动这项跨省市、跨系统的远程审判系统建设。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高清流媒体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实现了上海一中院与白茅岭监狱法庭的点对点加密连接,建成了具有远程开庭提讯、远程打印、远程调试和自动开关机等功能的数字化高清远程审判法庭。
据悉,此次白茅岭远程法庭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既能满足开庭和提讯审理亲历性的要求,又能节约来回奔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还能确保监狱对押犯安全的需要。于此同时,跨法院、监所系统的远程审判还有利于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的落实,让原本由于往返不便而使人民陪审员“缺席”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情况,通过技术保障得到改观。
据介绍,上海一中院还将借助该远程审判系统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尺度,让老百姓如同观摩院内开庭案件一样,身在上海,就能换领旁听证直接旁听监狱内公开审理的案件。(转自东方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