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涉港、澳民事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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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 |
来源:wangnanjie 2016-02-26 10:25:23 浏览次数:1882 次 |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所需材料: 1、办理子女和父母关系: (1)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其中一人不能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则需要户籍证明) (2)申请人父母亲的结婚证(二本)原件; (3)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独生子女证原件。 (5)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 2、办理其他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则另咨询公证人员。 注: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周边国家、哈萨克斯坦周边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